核心提示
案件受害人身心皆傷,生活陷入重重困境。他們不僅需要法律的公平正義,更需要司法救助幫助他們解決燃眉之急。
辦案人:王建
職務:葫蘆島市連山區人民檢察院第五檢察部主任
“感謝檢察官,這大年根兒的正是需要用錢的時候,這些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啊!”2月5日,我們集中為4起司法救助案件6名符合司法救助條件的困難申請人發放了4.5萬元救助金,跟我握手的時候,我明顯能感覺到他們的手因激動而發抖,“滿天烏云”都消散了許多。
“祝大家新春愉快。”送上這樣的祝福,我真的長舒了一口氣,誰說法律無溫度呢?我相信這暖心的救助,不僅緩解了他們生活的燃眉之急,更讓他們重拾了對生活的信心和希望。
作為控申檢察官,屬實說辦案的時候我們的心情是沉重的,因為我們總會了解到申請人各種各樣的傷痛、困頓和陰霾。我們總是想,盡可能地用法律來幫幫他們,讓法律暖一些,再暖一些。
在辦理李某國家司法救助案時我們了解到,李某的妻子張某因一場車禍身亡,生前系某化工廠職工,是家中唯一的收入來源。申請人李某原是某化工機械廠工人,后買斷與企業終止勞動關系,需要每年自行繳納養老保險以及醫療保險,暫無退休金,患有嚴重的腰椎間盤突出,無法從事任何工作,家中還有一位87歲的母親需要贍養。妻子張某去世后,喪葬費用花費數萬元,多為李某向親友借債支付,至今無力償還。犯罪嫌疑人沒有賠償能力,至今申請人也未得到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任何形式的賠償,其生活正面臨急迫困難。我們為其申請到了1萬元的司法救助金。雖然相對他的生活而言,這1萬元錢算是杯水車薪,但我相信法律的溫暖李某感受得到。
在辦理劉某司法救助案時,被害人劉某為未成年人,被犯罪嫌疑人王某拿菜刀砍傷。申請人劉某的父母育有3個孩子,老大即為劉某,被砍傷無法勞動,二女兒在讀小學,小兒子還未到義務教育年齡,父母除了撫養3個孩子外還需贍養老人,是真正的“上有老下有小”。劉父在外地建筑工地打工,欠薪半年,劉母無職業無收入,劉某被砍傷后手術等費用全部靠借或貸。術后劉某的右手留下后遺癥并需進行后續康復治療,但劉某家庭已無力承擔其醫療及后期康復治療費用,整個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而犯罪嫌疑人從未賠償過被害人,我們為其申請到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
看到被救助人感激的模樣,我的心也涌上一絲暖意,有溫度的司法工作不僅溫暖了人民群眾,同樣也在溫暖我們每一位司法工作者。一年以來,我們院共計救助18人次,發放救助金14.7萬元,讓人民群眾真正觸摸感受到法之溫情,讓被救助者在感受到司法公平正義的同時,也感受到檢察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