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拒絕給付撫養費,要嚴格依法裁判,而法官知道,孩子需要的不僅僅是撫養費,還有那一直缺失的母愛。
辦案人:許冰
職務:凌海市人民法院石山人民法庭庭長
2023年,我記憶里最溫馨的一幕,便是一對母子相擁而泣的畫面。
第一次見到小雨(化名),他的眼神并沒有同齡孩子的那種光,透出的是一種讓人心疼的憂郁和膽怯。
“許法官啊,我現在實在沒辦法了啊,我們的生活支撐不下去了,幫著找找孩子的媽媽吧……”原來小雨是非婚生子,父親幾度入獄,母親在傷心絕望中離開這個家。11年間,爺爺帶著孩子相依為命,看著孩子越來越自閉,年邁的爺爺來到法庭,哭訴著生活的苦難。爺爺說,隨著年齡的增長,小雨對缺失親情的渴望也越來越強烈。
我多方聯系,終于找到了小雨的母親李某,然而,令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李某拒絕給付撫養費,甚至拒絕和小雨見面。
母愛不是無私偉大的嗎?我不相信哪個母親不愛自己的孩子。這起案件,如果開庭審理,法律事實清楚,半天時間就能結案,但家事審判的背后是當事人復雜的情感訴求,再想想小雨,他需要的不僅僅是撫養費,還有那一直缺失的母愛。
我堅持進行調解,因為我堅信糾紛背后是血緣親情。
“法官,不是我心狠,我也不容易……”剛開始,李某垂頭低語落淚,因為和孩子相認就要揭開曾經的傷疤,面對對孩子父親的恨意、對孩子的愧疚以及對未來生活的無能為力,讓她情緒激動。
“不幸的家庭關系中,受傷的通常是無辜的孩子,為人父母者,‘生’‘養’責無旁貸,母愛如水,生生不息,無論是從法律還是道德上,孩子需要你的關心,親情的缺失會給孩子造成心理上難以撫平的創傷……”從情理上,我勸說李某珍惜骨肉親情,對孩子的成長負起責任,又從法理上對其進行普法教育,“父母不得因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拒絕履行撫養義務,同時還應當承擔教育責任?!?
隨后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又與民政、婦聯等部門共同開展調解,最終換來母子的幸福時刻。
“媽,我想你?!薄昂⒆?,媽對不起你,媽這些年也想你……”懂事的小雨緊緊擁抱著媽媽,母子倆相擁而泣,長這么大,小雨終于能叫聲“媽媽”,此時此刻,他們珍惜來之不易的幸福。
最終,李某一次性給付11年來的撫養費用,并約定對小雨“定期探望”。在之后案件回訪中,小雨明顯開朗許多,我看見他臉上的笑容多了,眼里也有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