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駐所、夜晚響應、以案定補……這是沈陽市沈河區委政法委、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沈陽市沈河區司法局在沈陽市首創的“警民聯調聯動機制”所采取的工作模式,通過“駐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工作舉措,真正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您好,我想報名駐所人民調解員!”今年1月,在沈河區委政法委的統籌協調下,沈河公安和司法這兩家“鄰居”抱著嘗試的態度共同發布人民調解員選任公告,向全市熱心人士發出邀請,參與專職駐公安派出所人民調解室相關工作。
“在沒有承諾固定工資的情況下,仍然有220名群眾踴躍報名。”沈河區委政法委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我們通過試點推廣、逐步上崗,組成了由‘鄉賢義士’、退休社區干部、公安民警、檢察官法官、律師等組成的42名專職駐所人民調解員隊伍,他們在日后的工作中也發揮了足夠大的作用。”
“每次成功調解都讓我有成就感!”這是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凌云派出所駐所調解員張麗娟的真實感受。記者了解到,張麗娟曾從事過婦聯工作,善于調解家庭、婚戀矛盾糾紛,退休后她仍發揮余熱,當上了駐所人民調解員。她對記者說:“無論是花費幾個小時解開矛盾雙方的心結,還是盡管全力調解,最后雙方仍然決定對簿公堂,但能讓他們穩定情緒、感受到尊重和理解,我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為了不遺漏任何一條線索,通過“警民聯調聯動機制”,沈河公安分局每周均會將110涉矛盾糾紛警情同步到司法局,司法局再向各社區“零糾紛”工作室進行轉遞,實現信息共享、工作聯動、跟蹤回訪、形成合力。據統計,今年5月份以來,沈河公安分局共向社區轉遞20批共3037件涉矛盾糾紛警情,有效解決了社區對婚姻家庭情感等隱性矛盾排查難、掌握難的問題,拓寬了信息收集渠道,確保矛盾糾紛得到有效解決,防止反彈,實現了“案結事了人和”。
“要是沒有派出所和人民調解員,我們都快活不下去了。”家住阜新市的老兩口含著熱淚說道。老兩口早先將34萬元借給沈陽的朋友張某。張某去世后,其女兒拒絕歸還欠款。因為超過追訴期等原因,法院也不能受理。老兩口情緒激動,揚言要在張某女兒單位自殺,公安民警在了解情況后,與駐所人民調解員全員出動,從還原真相、化解執念、打“感情牌”等三方面入手,經過兩周的調解,雙方最終達成還款調解協議。
自沈河區創新開展“民調入所”工作機制以來,通過人民調解共成功化解矛盾糾紛6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