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處酒駕違法行為8950起 涉及酒駕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1.51%
本報訊 按照《關于全力做好2017年酒后駕駛和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常態化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級公安交警部門繼續凝聚共識、科學部署、精準發力、真抓實干,查處數量繼續提高,工作效果繼續提升。交管部門積極推進此項工作,始終保持對酒后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的嚴管高壓態勢,因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明顯減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4月10日,省公安廳交通安全管理局面向全省交管部門下發了《關于第一季度酒后駕駛和涉牌涉證交通違法常態化整治工作查處情況的通報》,通報說,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省共查處酒駕違法行為8950起(其中醉酒駕駛654起、飲酒駕駛8296起),比去年同期(去年一季度查處酒駕違法6941起)增長28.94%;共查處七類重點涉牌涉證違法行為10506起,比去年同期(去年一季度查處涉牌涉證違法8157起)增長28.78%。涉及酒駕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41.51%。該通報指出:在縣(市)層面,大洼交警酒駕查處總數和人均查處數均為全省最高,分別達到180起和4186起。省交管局特此提出表揚。
雖然第一季度酒駕和七類重點涉牌涉證違法整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在去年戰果基礎上再次實現提升,但一些地區沒有達到省交管局在年初提出的“穩中有升”工作目標,酒駕和七類重點涉牌涉證違法人均查處數比去年同期出現了下降,省交管局提示各地要在爭取本組排名靠前的同時,保證酒駕和七類重點涉牌涉證違法人均查處數不低于去年。
據了解,酒駕和七類重點涉牌涉證違法行為整治工作繼續列入今年省公安廳重點工作和績效考核方案,下一步,各地要按照省交管局統一部署,充分利用每月10日、20日、30日全省統一行動日,加大查處力度,特別是將本地區異地調警行動常態化、制度化,提升整治效果。同時,對醉駕行為要務必做到立案率和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率均達到100%,嚴禁出現降格處罰現象。省交管局將根據省公安廳統一安排,在重點工作考核中對醉酒案卷進行審查,并接受群眾舉報,發現并查實醉駕未立案或未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將按規定扣分;對弄虛作假,甚至是瀆職放縱的,將案件線索轉遞相關部門實行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