撫順市行業調解推進平安建設向深層次發展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人民調解組織。
哪里有糾紛,哪里就有人民調解員忙碌的身影。
2011年,《人民調解法》頒布實施以來,撫順市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得有聲有色,開創了新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的新局面。該市83個鄉鎮與街道,614個村民委員會,311個居民委員會普遍建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并在各村民、居民小組設立調解小組,在農村中心戶、社區樓院設立了調解員。如今,全市人民調解“四級”組織網絡已經實現全覆蓋,為“平安撫順、法治撫順”提供了堅強保障和支撐。
特別是2013年以來,該市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積極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了交調、訴調、醫調、公調、物調為主要內容的“五調”聯動,切實解決影響社會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使人民調解工作真正成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壓艙石”,化解矛盾糾紛的“減壓閥”,基層基礎工作的“加固器”,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連心橋”。

人民調解員依法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交調對接化糾紛暖民心
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引發的糾紛越來越多,影響安定和諧,而處理這類糾紛牽扯了大量警力。為此,撫順市創造性地把人民調解引入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損害賠償糾紛調解工作,并于2010年10月,在沈撫新城成立全市首家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交調委)進行工作試點。
繼沈撫新城交調委進行試點取得了可喜成果后,2014年4月1日,順城區、新撫區、東洲區、望花區正式成立了交調委,使該市在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糾紛處置新機制上邁出了重要一步。
交調委的成立不僅大大減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引發的治安案件和群體性事件,而且降低了法院訴累,維護了穩定,收到了良好成效。一些不宜由交警部門出面處理的糾紛案件,交調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促成當事人接受理賠條件,達成協議,在當事人和交警部門之間起到了很好的緩沖作用,促進了警民關系和諧。
截至2016年12月,撫順市交調委累計受理案件4510件,調解成功4406件,調解成功率達97.6%。交調委工作的全面開展,既減輕了交警處理糾紛的工作壓力,也減少了法院此類訴訟案件。
開展訴調對接更便捷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2013年初,撫順市開始探索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對接工作,主動與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對接,經過大量的認真調研,與撫順市中級人民法院聯合出臺了《關于加強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對接工作的指導意見》,采取司法局向各基層法院派駐人民調解工作室的形式開展訴前調解工作。
2014年5月份以來,在各基層法院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下,該市向基層法院派駐了8個“訴前調解室”;新賓、清原在此基礎上深化了訴調對接模式,擴大了訴調對接覆蓋面,新賓縣以司法所為依托建立了15個“訴前聯合調解中心”,清原縣也組織了基層司法所與基層法庭的對接,實現了基層司法所參與訴前調解工作的良好局面。
通過近3年的運行,目前,該市訴調聯動已經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大量的矛盾糾紛通過非訴訟渠道得到了及時化解。截至2016年12月底,共接受各級法院委托案件3602 件,調解成功2557件,調解成功率70.9%。極大減輕了法院訴訟壓力、減少了當事人訴累。
開辟醫調對接新途徑
近年來,隨著醫療體制改革的深入和患者及家屬維權意識的提高,醫患糾紛逐年增多,有的因為處理不及時,常常使糾紛復雜化,有的甚至演變為嚴重影響醫療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問題。
2014年8月,撫順市司法局、市衛計委多次研究論證,結合全市實際,選擇“政府推動、市場運作、人民調解、調賠結合、現場轉移、風險防控”的模式,并經該市衛計委授權、市司法局批復,組建了獨立的第三方撫順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簡稱醫調委),還在新賓縣、清原縣設立了醫療糾紛調解室,實現了全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全覆蓋。
該市司法局還與市衛計委密切配合,推動市直醫療機構全部參加了醫療責任保險。建立了480人的醫學專家庫和230人的法學專家庫,編印了醫患糾紛調解手冊,對專職人民調解員開展經常性培訓。
2016年8月24日,該市司法局再次完善了醫患糾紛化解機制,在醫調委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將解決醫療糾紛因病致貧困的患者、家屬維權難的問題,協助醫調委開展法律咨詢、進行糾紛指導調解。
該市醫調委成立兩年多來,共受理糾紛306件,成功調解糾紛257件,成功率達98.4%,醫調委的工作也隨即得到了社會廣泛的贊譽。
公調對接讓百姓更滿意
2014年下半年,撫順市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多元化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方法途徑,推動撫順縣司法局開展了公調對接工作試點,采取鄉(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向所在基層派出所派駐人民調解工作室的模式,每個調解工作室派駐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全縣8個基層派出所全部派駐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共派駐專職人民調解員8名。
駐所調解工作室主要調解派出所移送或委托的三類糾紛:一是公安機關對非警務范圍的民間糾紛,經處警民警現場調解不能當場化解的,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移送調解工作室調解的;二是公安機關對符合調解處理的治安案件、輕微刑事案件中的民事損害賠償事項,雙方當事人愿意以和解方式解決的;三是公安機關對尚不具備治安裁決或刑事程序受阻案件中的民事損害賠償事項。
公調對接工作開展以來,撫順縣依托“公調對接”體系成功調處糾紛500余件,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同一矛盾糾紛重復報警率同比下降26.6%,民轉刑案件同比下降18.1%,派出所民警接警處置工作量下降34%,群眾對派出所的工作滿意率明顯上升。
2016年6月6日,撫順市委、市政府在撫順縣召開了公調對接工作現場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公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撫司發【2016】13號),對公調對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在全市范圍內推廣了撫順縣公調對接經驗。據悉,該市在今年年底前將在全市基層派出所派駐人民調解工作室。
物調對接引導正確維權
隨著城市住房改革不斷推進,物業服務公司以專業化、企業化模式走進千家萬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城市管理質量,滿足了居民的生活要求。但物業服務領域糾紛日趨增多,已成為影響人們生活品質、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大隱患。
2014年下半年,撫順市司法局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積極探索物業糾紛調解的新路,先在望花區、順城區及東洲區選取了街道、社區不同層面進行試點,組建了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選聘了物業公司、居民代表、律師、法律工作者、退休法官、綜治、司法所及城管等相關人員,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制定了規章制度,協調解決辦公場所。物業糾紛調解委員會的成立,及時解決了小區居民反映的問題,使各種矛盾糾紛得到及時調處,確保了物業矛盾糾紛不激化,維護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試點工作開展以來,累計成功調解物業糾紛800余件。
為了全面化解物業領域內的矛盾糾紛,減少社會不和諧因素,該市綜治辦、市司法局、市住建委還對物業調解工作進行了積極探索,整合各職能部門資源,發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使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一起聯動,建立了社區、街道(鎮)、區(縣)、市四級物調組織機構,破解了物業糾紛調解的難題,社區建立物調小組,街道(鎮)成立物調委員會,區(縣)成立物調工作領導小組,市建立物調聯席會議。前不久,撫順市召開了全市物業糾紛調解工作會議,全面啟動了全市物業糾紛調解工作,并在會議上推廣了順城區河東街道物業糾紛調解工作經驗,再次推動物調對接工作向深層次發展。
據悉,撫順市人民調解工作開展5年來,實現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的全方位銜接,切實將工作觸角延伸到了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全市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共成功調解各類矛盾糾紛69365件,防止民間糾紛引發刑事案件69件,防止群體性糾紛86起,切實筑牢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第一道防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