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全面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健全完善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監督中的協作配合,提高刑事司法質效,5月6日,記者從營口市站前區委政法委獲悉,營口市站前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針對營口市公安局站前區分局就三年內本院作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捕案件的后續處理工作進行排查摸底,開展專項監督工作。
在摸底排查中,站前區檢察院準確把握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的職能和開展監督專項工作的重點、方向,精準施策,推動相關案件進展,避免出現“掛案”。同時,雙方就如何強化檢警協作、提升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質量,充分發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作用進行深入探討。
編輯:沙興淼
校對:劉清
責編:馮羽竹
審核:杜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