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微信通訊錄里有一位女士,說來有點不可思議,本來是八竿子打不著的我們卻成為了好友!其實這位女士是一位城市管理人員。她是執法者,我是被執法者,她是我花錢“買”的一個好友。
我們單位缺乏銷售精英,領導規定誰招聘誰帶班,還可拿管理津貼。重賞之下必有勇夫,見其他人八仙過海各顯神通,通過各種途徑去挖掘人才,我也不甘落后,編輯了招聘內容,并留下自己的聯系方式,用打印機打印出一沓,上街張貼,通俗地講就是去貼小廣告。墻壁、防盜門、樓梯、扶手、管道、窗戶、線纜設備箱,一張張被我明目張膽隨心所欲地張貼,凡是有個空地,皆到此一游了。
第二天,我就接到一位女士的電話,聲音又溫暖又甜美,“是某某嗎?”我心花怒放,以為是應聘者呢!可是越聽越不對,原來是城管執法隊找上門興師問罪了。
她說:“你亂貼小廣告,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依法由環境和市容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我戰戰兢兢地問:“處罰多少呢?”她說:“處罰金不多,若沒在限期內繳納,按照停機停號處理。”我寧愿受罰,也不能讓手機號碼停用,只好請假硬著頭皮而去。
接待我的那位女士,高高的個頭,不長不短的頭發,制服前別著黨徽,利落干練中帶有幾分英氣。她一開口,柔聲細語很有耐心,說街頭小廣告如同臉上長滿了青春痘,嚴重影響了城市的“顏值”。更嚴重的是,一些違法廣告也混跡其中,給社會生活帶來一定的危害。我馬上說,一定下不為例,下不為例。然后她又告訴我出門過兩個路口、一個紅綠燈就是銀行,交款后再把憑證送回來就好了。
我既怕被領導和同事們發現這不光彩的事,又擔心下午上班遲到,便一路小跑,想盡快了結此事。在我即將奪門而出時,她突然又叫住我,說:“看你一副著急忙慌的樣子,是有急事對嗎?我加你微信吧,把罰款單拍照微信發給我也行,不用來回跑了。”
她與人為善的態度,讓我本來一肚子的氣消了,我的心也徹底被暖化了,徹底打消了交完罰款繼續去貼小廣告的念頭。
有人說,執法工作的目的并非“為罰而罰”,若能教育當事人自覺守法,讓當事人體會到溫情和體恤,不僅能給執法工作帶來更多的溫度,也會讓社會治理更加容易。
如今,我微信里諸多所謂好友,好多是你不搭理,我不問候,漸漸成了“擺設”。但我與這位女士,因這次交集卻真成了好友,平時相互關注,相互點贊,彼此欣賞。每次在微信里看到她,便會生出一種親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