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中區法院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執行工作
2017年是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關鍵之年和攻堅之年,為確保完成上級法院破解“執行難”的總體部署和工作目標,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法院于2月20日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部署執行工作。
會上,遼中區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海軍高度評價了過去一年該院執行工作取得的成績,并就加強執行案件管理、嚴格管控執行案件節點、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和宣傳力度、充分發揮執行委員會作用以及狠抓執行隊伍廉政建設提出了具體要求。
會議要求,今年該院執行工作要在去年基礎上再上一個新臺階,要在黨委領導、市中院指揮的大格局下形成破解執行難的氛圍和態勢,全面完成執行任務。一要加強執行基礎工作,加大執行管理力度,及時、準確、全面錄入案件信息,嚴把關鍵節點,按照時限要求,強化監督管控。要制定執行案件監管方案,對超時限和不規范的問題嚴肅追責,通過評查、定性,并報執行委員會,每季度通報一次。通過嚴格監管,全面杜絕拖延執行、選擇性執行和亂執行現象。要充分利用執行指揮中心對辦案、接訪、協調等工作進行管理和督辦,強化執行案件流程管理、法律文書審批、信訪督辦等管理,以此規范執行行為。二要繼續加大執行力度,做到應查必查,應拘必拘,應罰必罰,對曝光失信和限制高消費措施通過流程管理系統進行篩查,對該采取措施而未采取的,嚴格整改并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責任。對構成拒執罪的被執行人堅決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執行局全年組織開展集中執行行動不少于12次,各執行庭每月開展集中行動不少于2次。三要加大執行工作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對“老賴”“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總體氛圍,推進依法治區工作順利開展。要全方位、多渠道公開老賴信息,廣泛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報道,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典型案例,宣傳“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措施及成效。同時要加強執行廉政建設,做到警鐘長鳴,堅決杜絕執行中的不廉潔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