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5月12日,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集中審議新修訂的《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章程(試行)》《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懲戒工作規則(試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會議共有27名懲戒委員會委員通過線上和線下方式參加審議。
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于今年初相繼出臺了法官和檢察官懲戒工作程序規定,進一步規范細化了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辦理程序,為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的實質化開展提供了明確示范和規范指引。“兩高”懲戒工作程序規定出臺后,我省高度重視,積極推進貫徹落實,經過兩個多月論證完善和兩輪征求意見,形成兩份審議文件供全體委員集中審議。
新修訂的兩份文件對懲戒委員會規模、審議和聽證程序、當事法官檢察官權利保障、補充調查和復查程序等方面做出調整和完善。
會上,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秘書處對兩份文件作起草說明。與會委員集中審議后發表意見,并一致表決同意通過,分別填寫了表決票。
據介紹,審議通過后的《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章程(試行)》和《遼寧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委員會懲戒工作規則(試行)》必將為我省法官檢察官懲戒工作常態化實質化開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