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的部署,昌圖縣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活動實施方案。為了扎實推進活動的開展,昌圖縣法院積極探索執行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采取有力措施,全力解決“執行難”。
突出執行信息化建設,提高解決“執行難”的精準水平,一是努力消除“信息孤島”和“信息擁堵”,實現網絡執行查控系統的全面覆蓋和查控操作的網絡化、自動化、集約化;二是注重加強信息安全和保密措施,保障當事人合法權利,保障查控網絡的健康運行;三是法院執行指揮平臺實體化運行;四是繼續加大執行裝備建設。
強化執行工作強制性,確保解決“執行難”取得實效。一是強化強制措施的綜合運用。綜合運用搜查、納入失信名單、罰款、拘留、限制出境、強制評估、審計、拍賣、開展打擊拒執罪等強制措施;二是堅持集中執行活動常態化。對涉民生案件、被執行人下落不明案件、需要采取強制措施的案件、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等,集中執行力量執行。
鞏固內外聯動協作,形成解決“執行難”的強大合力,確保形成聯合懲戒合作機制,不斷拓展對失信被執行人懲戒的范圍和深度,形成多部門、多行業、多領域、多手段聯合信用懲戒新常態。并加強執行隊伍建設,為解決執行難提供組織保障。通過法院內部調配或招聘書記員等辦法充實人員,解決執行力量不足的問題,力爭使執行人員數量達到全院干警總數15%的要求。
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營造解決“執行難”的良好環境,利用好傳統媒體,同時充分發揮“兩微一端”等新媒體即時、面廣、快捷等傳播作用,嘗試與新媒體合作開展執行直播專項行動,及時推送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各項工作成效,擴大解決“執行難”工作的宣傳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