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日從鞍山市委政法委獲悉,近日,市委政法委制定了“鞍山市建設良好法治化營商環境23條”,從健全優化制度體系、執法體系、司法體系、社會體系四個方面入手,全方位助力鞍山經濟發展,助力企業解決各種“疑難雜癥”。
健全優化系統完備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制度體系。將《鞍山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納入2021年地方立法計劃,抓緊制定符合鞍山實際、實化工作舉措、促進公平競爭、減輕企業負擔的地方性法規。及時修改廢止各類與優化營商環境要求不配套、不協調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及相關政策。建立負面問題清單,強化對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舉措落實的監督、檢查、評價。
健全優化行之有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執法體系。要解決政府拖欠,簡化行政審批,公安審批服務實現出入境、交管、戶政等一站式辦理,強化“一網通辦、一窗通辦、一證通辦”。將駕照審驗換證、車輛環保年檢等10項車駕管業務辦理權下放到基層派出所。
健全優化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司法體系。要堅持平等保護,保障各種所有制企業市場地位平等、法律地位平等、服務標準平等、競爭機會平等,破除訴訟“主客場”和選擇性執法。降低訴訟成本,推廣網上立案、跨域立案、全域送達,建立涉企案件立審執綠色通道。
健全優化廣泛參與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社會體系。要建立企業信用獎懲機制。對誠信企業通報表揚,依法加大降低訴訟成本、提供更多公共服務便利等扶持保障力度;對失信企業,開展行業懲戒,提升其違法違規成本。加強企業項目周邊治安整治,有效打擊侵企擾企、破壞企業生產經營、盜搶生產建設財物等違法犯罪活動。健全政法單位之間的制約監督機制,嚴肅查處破壞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違紀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