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精神以及省高級人民法院解決“執行難”的具體要求,丹東市兩級法院多措并舉,積極開展執行攻堅專項行動,確保圓滿完成2016年各項執行任務。
一方面是加強學習,提高思想認識。各法院分別組織召開執行局務會議,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法院執行工作會議精神,結合丹東地區執行實際,分析存在的問題、困難和差距,著力解決消極執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干預執行、消極協助執行等影響執行效率和效果的突出問題,保證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執行工作任務。
另一方面是開展執行專項活動。召開全市法院執行工作會議,決定從20l6年11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市法院開展“奮戰六十日,圓滿完成年度執行工作任務專項活動”,成立以市中級法院主管執行工作的副院長為組長的活動領導小組,要求充分利用今年余下時間,做到常規執行措施到位,通過失信懲戒措施、拒執違法犯罪打擊措施、限制高消費及有關消費措施等,切實提高案件的實際執結率、標的到位率,確保申請人的權益及時實現。
同時,加強執行信息化建設。注重執行機制創新,積極構建內外部聯動、信息共享機制。丹東中院建成功能先進、實用執行指揮系統即執行指揮中心,設備全部安裝到位并調試完畢,已與省高院執行指揮系統連接調試成功。通過4G網絡與4臺遠程單兵設備實時連接,無線傳輸執行現場畫面,實現了執行遠程指揮的“可視化”,2臺車載設備的應用也將大大提高執行效率。通過整肅執行隊伍,強化執行績效考核等方式,治理消極執行,嚴查超期執行和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的消極不作為問題,對存在的問題逐案問責到位。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干預、插手、過問案件記錄制度,斬斷干預執行的利益鏈條。同時,進一步推動執行公開,主動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主動接受人大、政協監督,努力優化外部執法環境,破除執行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