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切實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沈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結合本地實際,采取三項措施,全面實施勤廉從警約談制度。
推行四個必談,確保主體責任履行到位。分局黨組成員對分管單位班子成員實施“四個必談”,即“了解情況日常談、一般問題提醒談、苗頭問題誡勉談、整改問題跟蹤談”,每名黨組成員每月至少完成一次談話規定動作,談話詳情填寫到領導干部廉政紀實手冊。
實行三級約談,確保監督責任落實到位。分局紀檢室對上級公安機關下發的各類通報問題每周進行匯總,保證問題落地,責任人分明。對存在問題的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及具體責任人由分局主管局領導、紀檢室主任共同進行約談。今年以來,全局共有76名同志接受了分局紀檢室的約談,其中科級以上領導干部59人,民警17人。
明確四個應用,確保談話結果運用到位。分局把談話情況列為“單位考核、領導考評、民警晉級、廉政征詢”的重要依據。對各單位不按規定開展廉政談話,或者因廉政談話不及時、不認真、走過場,造成分管范圍的民警出現違紀違規問題或者小問題演變升級的,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在本輪的科級干部聘任工作中,沈河分局有3名具備聘任條件的科級干部因勤廉談話涉及問題較多,未能通過廉政審查,失去了晉級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