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0月27日,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今年11月1日起可在省內的14個市已設立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501個受理點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
據介紹,此次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包括了北京市、天津市在內的26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在遼寧合法穩定居住、就業、就學的戶籍群眾。
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副總隊長李榮海介紹,遼寧省內戶籍居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在其他地市合法就業、就學、居住,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損壞、丟失,需要辦理換領、補領的,可以就近在居住地公安機關確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提出申請辦理。跨省、省內跨市、縣(區)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需要本人到受理窗口現場辦理。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戶口簿》、《居住證》、《學生證》等有效證件之一,申請換領證件的居民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證。
全省14個市已設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501個,其中有73個戶政辦證大廳和428個戶籍派出所具備全面受理條件,詳細的受理點目錄可登錄公安廳網站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