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對毆打原告的被告果斷作出拘留決定并立即交付執行,使其付出應有代價。
8月25日,原告姜某與被告邱某離婚糾紛一案休庭后,雙方在法院西門外口角,繼而邱某對姜某拳腳相加并致其摔倒在地,后雙方被在場人員及時拉開。法院經調取監控視頻并對邱某詢問,確認了上述事實。法院認為,邱某毆打姜某,是對本已脆弱的夫妻感情的進一步傷害,更是對司法權威的公然挑戰,理法不容,應予懲戒,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對邱某作出拘留十日的處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