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沈陽市公安局和平分局結合實際,狠抓“中央八項規定”、公安部“三項紀律”的貫徹執行,將監督關口前移,開展了高頻率、全方位、無縫隙的督察檢查和審計活動,發通報12期,通報批評5人次、誡勉談話2人次,審計節約資金112.8萬元,提出審計意見建議2條。
2016年以來,和平分局紀委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為龍頭,認真貫徹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各項部署,緊緊圍繞公安中心工作,推進公安特色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各項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和紀律保障。
分局制定下發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點,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目標管理責任書,并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各級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強化了“一把手”責任,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內容和責任追究,增強了各級黨組織抓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心和自覺性。
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民警思想防線。堅持每周一次全警集中學習制度,由督察部門對各單位學習情況進行抽查并通報,將廉政教育納入了輪值輪訓必學內容,在局主頁網上開辟了警務內務制度專欄,刊登警紀警規、工作制度和基層活動經驗,供民警學習。分局統一組織民警集中觀看了《警鐘》《忠誠與背叛》等警示教育片,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舉辦了青年民警演講比賽、廉政作品征集等活動,做到警鐘長鳴。專題開展了學《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學習活動,進一步提高了民警自覺遵守意識。
根據隊伍中出現的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工作現象,組織開展了“守紀律、講規矩、履職盡責樹形象”專項教育整治活動,徹底整改隊伍和執法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力推動了公安工作和隊伍建設。
各單位結合實際,制定了立案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圍繞2016年1月1日以來辦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和涉法涉訴案件,對接處警、受立案、調查取證、涉案財物管理、窗口服務等群眾反映突出的執法問題進行再梳理、再排查、再剖析,全面整改執法問題,進一步規范了執法辦案場所和執法行為。分局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通過查辦案件更好地警示教育民警,做到懲治與教育相結合,積極核查信訪舉報,落實實名舉報反饋回告制度,確保公安隊伍純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