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受害者家屬將一面印著“為民解憂、法律衛士,社會良心、匡扶正義”的錦旗送到了彰武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感謝民警對一起案件9年來的堅持偵破,更為警方伸張正義的精神點贊。
2010年6月20日21時50分許,彰武縣哈爾套鎮101國道上,有人發現李明(化名)躺在自己的摩托車旁,意識已經模糊,過往的司機見狀急忙撥打了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雖經全力搶救,李明還是離開了人世。
彰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孟慶宇是當年的辦案民警,案發后,他第一時間趕到案發現場。“這是一個肇事逃逸的現場。”孟慶宇表示。該大隊相關責任人帶領3個事故中隊成立了偵查小組,對事故所在地哈爾套鎮進行了長時間的逐村摸排,并逐步將摸排范圍擴大到周邊鄉鎮。但是由于當時天黑,案發地又在偏僻的農村,雖然民警們極力尋找線索,可是案件仍然毫無頭緒。
多年來,彰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始終沒有放棄對此案的追查。今年初,該大隊再次走訪排查,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反復的信息比對、走訪摸排后,4月初,民警得到一條重要線索:哈爾套鎮某村村民老張告訴民警,同村的四輪車司機劉某與車主王某有重大嫌疑。老張還提供了9年前王某與劉某對四輪車進行過修理等一系列線索。老張說,當時王某開自己的四輪車撞樹,引起了村民們的猜疑。民警分析,這可能是王某在毀壞撞擊痕跡。
掌握了這些線索,民警孟慶宇和范連軍立即進行線索深挖比對,并廣泛搜集其他證據。經反復調查核實,最終確認劉某與王某為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犯罪嫌疑人。
4月17日,彰武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大隊長張展帶領民警趕到哈爾套鎮,在當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將王某與劉某成功抓捕歸案。經審訊,兩人對2010年6月20日晚肇事后逃逸致摩托車駕駛人李明死亡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案發當天,王某、劉某與同村幾人去哈爾套鎮上一起吃飯,還喝了酒。看天色已晚,王某讓劉某開四輪車帶自己回家。當行至事故地點時,與李明騎的摩托車發生了碰撞,致李明死亡。據辦案民警介紹,肇事的四輪車無牌照,駕駛人劉某無駕駛證,且涉嫌醉駕。王某作為該四輪車的所有人,在明知劉某喝酒且無駕駛證的情況下依然讓其開車,也應負有責任。
守得云開見月明,這起時間跨度長達9年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成功告破。目前,劉某和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