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昨日從省政府新聞辦獲悉,我省嚴懲黑惡勢力“關系網”“保護傘”,依法判處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丹東市原副市長劉勝軍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辛赤兵介紹,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省三級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從快懲處黑惡勢力犯罪,黑惡犯罪重刑率(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比率)遠高于同期普通刑事案件重刑率。與此同時,充分運用刑罰手段剝奪再犯罪的能力,在已經判決生效的涉黑涉惡案件中,涉黑案件財產刑適用比率達到80%以上,涉惡案件財產刑適用比率達到35%以上,徹底鏟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截至4月26日,全省法院一二審共收涉黑涉惡案件468?件,其中涉黑案件46件、涉惡案件422件;共審結涉黑涉惡案件353件,其中涉黑案件32件、涉惡案件321件。
辛赤兵介紹,為確保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的鐵案,省法院制定了《關于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若干問題的實施意見(試行)》,統一執法標準和政策把握尺度,同時與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會簽印發,規范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特征”“經濟特征”“行為特征”“危害性特征”和惡勢力在具體案件中的認定標準,既不降格處理,也不人為拔高,切實做到“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
立足審判職能的同時,全省法院系統還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省法院對全省2013年以來的涉黑案件逐案進行分析,針對我省涉黑案件新特點及變化趨勢,形成《2013年以來遼寧地區涉黑案件十大特征》專題調研報告,深入研究黑惡犯罪的新情況、新特點。另據統計,自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省三級法院共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40余份,促進社會風險防控,建立健全從源頭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的長效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