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4日中央電視臺《焦點訪談》欄目以《雇人住院為哪般?》為題,詳細報道了沈陽市大東區友好腎病中醫院及于洪區濟華醫院通過虛假醫療方式騙取國家醫保基金等問題,隨后各大網站密集轉發該報道,輿論反應強烈。
沈陽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沈陽市市長姜有為第一時間召開專題會議。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快速反應成立專案組進入醫院開展偵查,并隨即將涉案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經查明,這兩家醫院自2017年以來先后以合法醫院為掩護,通過中間人拉攏介紹虛假病人,采取制作虛假病志、進行虛假治療等方式,騙取國家醫保基金,已涉嫌詐騙犯罪。
案發后,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檢察院依據相關規定啟動程序,提前介入本案偵查。由相關員額檢察官組成辦案組,與公安機關建立了“24小時反應機制”,就搜集證據、適用法律等關鍵問題提出意見,形成檢警合力,確保偵查質效。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李景會主持召開了介入偵查動員會,并提出了“質量、效率、紀律”三位一體的工作方案,該院副檢察長里強等就介入偵查作具體動員部署,并特別強調了嚴格依法辦案的工作原則。
隨后,檢察官辦案組與公安案件專辦組召開第一次調度會,針對偵查取證問題共同研究,確定下一步偵查方向。針對案情及現有證據情況,該院偵查監督科向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送達《重大疑難案件偵查意見、建議書》,對偵查、取證等提出意見和建議。期間,檢察官辦案組來到大東公安分局專案組,對偵查機關搜集到的證據進行全面梳理,針對案件的定性及處理繼續提出取證意見。
在查清基本事實和獲取相關證據后,沈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以犯罪嫌疑人孫某某等涉嫌詐騙罪、包庇罪向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科全員通力合作,利用一天的時間將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全部提審完畢,并結合案件證據情況,全面分析了案件的性質及各犯罪嫌疑人的地位作用,形成了近5萬字的案件審查報告。經該院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對公安機關提請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詐騙罪、窩藏罪全部批準逮捕。現公安機關已經全部執行完畢。
與此同時,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檢察院根據現有的證據情況,為偵查機關出具了《逮捕案件繼續偵查取證意見書》,列舉了20余條取證意見,繼續指導偵查機關做好案件的進一步偵查取證工作,為案件提起公訴打好基礎……
醫療保險是我國的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國家每年都投入大量的財政資金進行支持。涉案犯罪嫌疑人通過有組織的欺騙手段騙取醫保金,不僅危害了人民群眾的利益,也暴露出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問題。辦案檢察官希望通過該起案件的偵辦,為相關醫療部門及管理部門敲響警鐘,切實保障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保障老百姓的“救命錢”用得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