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10月14日22時55分,鐵嶺縣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在鐵嶺縣橫道河子鎮出警后返回交警大隊途中,發現一輛面包車開著雙閃警示燈停在道路北側機動車道內。
夜間視線差,民警擔心引發交通事故,通過車內擴音器喊話令該面包車駛離,可面包車駛離時左右搖擺在路上“畫龍”,“該車司機很有可能喝酒了”,民警駕車超越該車后通過車內擴音器喊話令該面包車靠邊停車。在面包車靠邊停下后,民警上前盤問該駕駛員時,發現其語無倫次,口中散發著酒氣。隨后民警使用檢測儀對該駕駛員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為大于8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調查,該面包車駕駛員為石某,民警將石某帶至鐵嶺市中心醫院新區院區進行抽血,經鐵嶺固侖司法鑒定所做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石某血樣酒精含量為201.8mg/100ml。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條之規定,石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民警依法對其進行刑事立案,目前石某已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