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盛紅娟 職務:康平縣人民法院刑庭庭長
我進入執行局工作時,正值“基本解決執行難”進入攻堅決勝階段,新手手忙腳亂、緊張的工作節奏、一個接一個的執行任務,讓我背負的壓力越來越沉重,但青春就是用來奮斗的,面對挑戰,我唯有堅守崗位,不負芳華。
在牟某與宋某飼養動物侵權糾紛一案中,我們通過對被執行人宋某的財產查詢,查得其名下登記有一輛福特牌汽車,執行法官多次做其工作,其仍拒不履行賠償義務,且態度十分蠻橫。我接手此案的辦理后,一方面果斷處置,依法對其采取拘留措施;一方面沉穩施策,對其家人進行說服勸導。終于,在被拘留的第六天,被執行人宋某表示愿意履行相關義務,最終委托其家人代為履行了賠償義務,此案也得到了圓滿解決。我通過采取這樣的強制手段,既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又深刻地教育了被執行人。作為執行干警,我深知執行案件申請人對生效法律文書賦予其權利的渴望,在執行案件過程中,堅持依法、公正、文明的執行辦案理念,對那些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毫不留情,堅決果斷地采取強有力的制裁手段,堅決維護生效法律文書的權威和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
我雖然是執行局的新人,但辦理的案件并不輕松,我堅持自我加壓,為了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早日得到實現,不畏艱難,啃掉了一個又一個的“骨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