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9月14日從大連市旅順口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該院與旅順口區慈善總會簽署了《關于建立法院司法救助慈善基金的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并當場對因傷致貧的申請執行人霍某給予了1萬元慈善救助。據悉,這是大連市兩級法院中首家牽手慈善機構化解“執行不能”的法院。
《方案》明確救助基金的主體是旅順口區人民法院,救助基金主要適用該院受理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受其贍養、扶養、撫養的直系親屬因受到犯罪侵害,經過訴訟無法獲得賠償,遭受嚴重生活困難的;或被侵權人因工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等民事侵權行為,人身受到傷害,經過訴訟無法獲得賠償,遭受嚴重生活困難的;以及申請執行人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等,因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能力,造成申請執行人嚴重生活困難的情形。
《方案》規定救助金額以該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準確定,一般不超過36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
“法院‘牽手’慈善機構設立司法救助慈善基金,是整合社會資源、吸收社會慈善力量參與司法救助,形成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的有益探索,對助推‘執行不能’案件的有效化解必將起到積極作用。”旅順口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王遠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