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一個為了端上“鐵飯碗”掉進了詐騙陷阱,一個為了騙錢砸碎了令人羨慕的“鐵飯碗”。9月6日,黑山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詐騙案。
閆某是個“90后”,大學畢業后,被某事業單位正式錄用,有了一份穩定的工作。由于家庭經濟狀況一般,因買房欠下10多萬元債務,這原本算不上什么大事,只要好好工作,勤儉持家,很快就能還上。但閆某卻步入歧途,打起了騙錢還債的歪主意,于是他盯上本單位被聘職工小吳。
小吳20歲剛出頭,2017年初被招聘至該單位。他像許多年輕人一樣,希望有朝一日能轉正,端上“鐵飯碗”。“機會”說來就來了。閆某利用小吳急于轉正的心理,主動跟小吳說:“我能找人給你辦事業編,但要10多萬元錢,你辦不辦?”
“好事”來得很突然,小吳一時不知如何是好,于是回答道,“這事我做不了主,得回家問我媽。”閆某下班后去了小吳家,當著小吳母親的面把能辦事業編的事又說了一遍。當媽的愿意為兒子付出一切,聽到這樣的“好事”,當即拿出4萬元,閆某還煞有其事地打了收條。就這樣母子二人一步步掉進閆某設下的陷阱,僅半年多時間,閆某先后7次從小吳家騙得14.7萬元,其中14萬元打了收條。
隨著時間的推移,小吳始終沒有得到落實事業編的好消息,于是多次催問閆某,閆某總是推拖搪塞。2018年3月初,小吳在親友的提醒下意識到自己上當受騙,于是向公安機關報了案。3月底,黑山縣公安局以閆某涉嫌詐騙罪,將其緝拿歸案。閆某到案后,對其詐騙被害人錢財的事實供認不諱。
黑山縣法院認為,被告人閆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能為他人辦理事業編為由,騙取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且系偶犯,可從輕處罰。故依法判處閆某有期徒刑四年零五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