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8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丹東市召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研討會,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童建明出席會議并講話,省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于天敏出席研討會。
多年來,最高檢積極參與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的研究、建議和論證工作。修改過程中,立法機關高度重視檢察機關的意見建議,多次深入檢察系統進行調研,反復聽取各級檢察機關意見。今年6月,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會后,最高檢對會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認真的梳理和深入的研究,并對《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提出了十五條修改意見。童建明簡要介紹了十五條修改意見,并同與會代表進行了交流和探討,廣泛聽取了與會者的意見和建議。
在聽取與會同志意見建議后,童建明就進一步配合立法機關做好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修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他強調,研究修改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持“四個自信”,貫徹落實全面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和全國大檢察官研討班會議精神。要堅持繼承性和前瞻性并重,既保留鞏固行之有效的現有規定和改革創新成果,又要為今后進一步深化改革和完善配套法律制度奠定基礎。要凸顯法律監督職能,充分體現檢察機關憲法定位,科學系統設置檢察職權,增強法律監督剛性。要完善檢察機關組織體系,建立科學的檢察人員分類管理體系,做好與《檢察官法》《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銜接。他要求,最高檢有關部門要對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吸收,形成修改意見,及時報送立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