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渾南區檢察院將事后監督變成全程同步監督
首次借力聽證監督辦理暫予監外執行
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7月24日從沈陽市渾南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聯合法院就韓某一案決定實行公開聽證制度,渾南區檢察院派員出席聽證會,將事后監督變成全程同步監督,這也是渾南區人民檢察院首個通過聽證方式監督法院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
《刑事訴訟法》規定暫予監外執行情況有三種: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同時規定檢察院有同步監督職責:監獄、看守所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的書面意見的,應當將副本抄送檢察院;決定或者批準暫予監外執行的機關應當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抄送檢察院,檢察院認為不當的可以提出書面意見。
從以往的實際工作情況看,監獄、看守所很少有將副本抄送檢察院的情況,即使抄送的,也已交付執行,這直接導致事后監督效果不佳,暫予監外執行問題較多。
聽證會上,原審法官對案情進行了介紹,由申請人韓某陳述了申請理由,渾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及各聽證人員對申請人的病情、社會危害性及監外執行后如何進行社會監管、教育等方面進行調查發問,并就韓某是否應暫予監外執行進行了論證。
通過此次聽證充分發揮法律監督的職能優勢,通過創新監督方式、擴展監督領域、延伸監督環節,提高監督的透明度及時效性,對杜絕司法腐敗的發生,保證刑罰的順利執行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