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記者7月3日從西豐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在履行公益訴訟職責時發現,姜某、杜某、賈某三名經營者在廢舊塑料瓶清洗粉碎過程中加入氫氧化鈉,并將產生的廢堿液直接排放到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滲井或水渠中,嚴重威脅到周邊居民的飲用水安全。
西豐縣檢察院依法調查核實后,向西豐縣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日前,西豐縣檢察院民行科干警到上述三處舊物收購站進行了跟進監督。西豐縣環保局的執法人員現場對沒有任何污水處理設施的滲坑進行填埋,對廢品粉碎機進行強制切割和拆除,消除對周邊環境造成的危害。
據悉,西豐縣檢察院加大生態環境等領域公益訴訟工作力度,重點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環境問題,與相關行政機關達成行政執法和檢察監督的共識,共同促進依法行政,為打造綠水青山的大美西豐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