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6月11日,葫蘆島市南票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馬某某涉嫌受賄、行賄,李某某涉嫌行賄一案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該案是實行監察體制改革以來,葫蘆島市檢察機關受理并提起公訴的首例由監察機關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
經查,2010年末至2017年6月間,葫蘆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副處級干部馬某某利用職務便利,多次在查辦違紀案件時對涉案人員給予關照,累計非法收受他人財物96萬余元人民幣。此外,馬某某接受李某某請托,以行賄手段為其牟取不正當利益。該案由葫蘆島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以馬某某涉嫌受賄罪、行賄罪,李某某涉嫌行賄罪,于2018年4月13日向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當日決定對馬某某批準逮捕,于4月18日決定對李某某取保候審。
經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該案于4月27日被移交至南票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在案件受理過程中,南票區檢察院案件管理部門與葫蘆島市監察委員會順利對接,保證了法律文書的齊備和案件的準確錄入。南票區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馬逵與公訴部門4名業務骨干組成檢察官辦案組,專案專辦。
辦案組成員利用“五一”假期休息時間進行分別閱卷,熟悉并吃透案情,制作詳細訊問提綱,為提審犯罪嫌疑人做準備。5月8日,辦案組成員赴葫蘆島市看守所提審馬某某,后于南票區檢察院訊問室對李某某進行訊問,聽取二人的意見和辯解。
6月11日,南票區檢察院將該案起訴至葫蘆島市南票區人民法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馬某某、李某某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