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蓋州市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并加大對偵查機關辦理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力度,為偵查機關偵破案件及調查取證工作發揮了積極推進作用。4月27日,蓋州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提前介入偵查機關引導取證,從嚴從快辦理“3.31”重大涉爆案件。
3月31日16時許,蓋州市徐屯鎮塔子溝村西山采石場發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3人受傷的嚴重后果。相關人員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重大犯罪行為。
該案傷亡人數多,社會影響大。案發后,蓋州市檢察院檢察長馬曉藝第一時間掛牌督辦,抽調偵查監督部精干力量組成辦案組提前介入偵查機關引導偵查。馬曉藝要求,本案要嚴格按照《遼寧省檢察機關開展打擊整治槍爆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蓋州市人民檢察院重大疑難案件督辦制度(試行)》的相關要求處理,在指導偵查機關調取證據方向上,要嚴把證據規格,保證證據調取充分、完整,及時有效,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明確偵查方向,不遺漏涉案犯罪嫌疑人,深挖與該案相關人員是否涉嫌犯罪行為;注重辦案效果,確保該案辦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
經查,3月31日12時許,西山采石場曾某某通知礦山管事人員曲某某把煙花爆竹里的火藥扒出來,用于采石爆破。曲某某安排礦山工人阮某某等人用鋼鋸鋸煙花爆竹炮筒,取出火藥。 16時許,阮某某等人在扒取煙花爆竹過程中引起爆炸,致阮某某、楊某某當場死亡,羅某某、馮某某、張某受傷。
偵查監督部辦案檢察官嚴格遵循以審判為中心的證據規格,嚴把案件質量關、證據關、程序關和相關法律適用關,嚴格審查該案書證、物證及鑒定結論。依法從嚴從快以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曾某某、曲某某,進一步指導公安機關下一步的偵查工作,該案的辦理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該案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