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為落實省委、市委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工作部署,全面實施《遼寧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本溪市中級人民法院聚焦市委“五大發展理念”,努力推進“一區四地”建設,在全市法院范圍內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優化營商環境服務年”活動,為本溪地區優化法治營商環境持續發力。
本溪中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將開展好涉企案件審判執行工作作為優化營商環境的突破口,把法院工作與企業的發展相融相通,在立案、審理、執行等環節對涉訴企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便捷的法律服務。推進“12368”公益服務項目和網上立案等舉措,創建“互聯網+訴訟服務”智慧法院新形態,方便企業立案訴訟;選派精干力量擔任涉企案件的審判長,通過組建“法官+法官助理+書記員”新型審判團隊,加強涉企案件審判力量;建立知識產權專門合議庭,聘任行業專家擔任陪審員,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妥善審理企業重組案,探索建立預破產重組制度,保障企業便捷有序退出市場;開辟執行綠色通道,通過依法懲戒“老賴”,加大打擊拒執犯罪力度,執結一批涉企執行難案件,保障企業的合法勝訴權益。
此次活動主動拓展了服務范圍,不僅對涉及本溪經濟發展的重點企業、重點項目進行重點幫扶,還將中小微企業納入幫扶范圍,將司法服務的觸角延伸至全市各個類型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