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為順應司法改革要求,營口市西市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吳恩成日前調解了一起家事糾紛案件,據悉,此案是該院院長帶頭辦理的2018年家事糾紛第一案。
原告金某與被告東某于2003年7月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女,現已15歲,與原告金某的父母一起生活。原告起訴稱,雙方感情基礎薄弱,分居已有10年以上,希望法庭準許二人離婚。“家事糾紛的特點呢,是說簡單也簡單,說復雜也復雜。”吳院長告訴記者,每起案件的審判結果最終會影響到一個家庭甚至是幾個家庭的生活狀況,因此對案件中呈現出的矛盾的背后原因一定要進行深入細致的了解。“庭前我給雙方打了好幾個電話,被告的說辭與原告完全不同,大概就是說孩子出生后,原告有外遇了,對自己特別不好,而且分居是近三四年的事兒。”在了解到雙方婚姻狀態確實存在感情基礎薄弱的情況下,吳恩成采取“背對背”的調解方式,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妥善處理了這一矛盾。該案的民事調解書顯示:經院長主持調解,當事人自愿達成解除婚姻關系,孩子由原告撫養,且被告不需要給付撫養費的調解結果。
院庭長開庭審案是堅持將院庭長推向審判一線的集中體現,并逐漸成為西市區法院工作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