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處檢察官
一頭利落的短發,眉眼清秀……大連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處檢察官王立云看上去成熟干練。同事們都說,王立云是一位專啃“硬骨頭”的女檢察官。
1999年,畢業不久的王立云考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起初,她在公訴部門鍛煉了3年,2002年后,她就在民事檢察部門扎下了根,負責綜合業務及辦案工作。統計數字、文字材料、案件審查……在領導眼里,王立云做事樣樣通、樣樣也不松,凡是交給她的工作,都特別踏實放心。
自2002年起,王立云共辦理了300余件民事監督案件,其中抗訴、提請抗訴60余件,案件再審改變率接近80%。她主辦了大連首例公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參加了大連某法院違法執行監督串案的辦理,涉及案件幾百件,提出的檢察建議得到法院全面糾正;她撰寫的20余篇經驗材料分別被最高檢和省人民檢察院轉發或采用,其中“曹華鵬等15人訴大連市環保化工學校”“連圣萊閣旅游度假村接受教育權糾紛抗訴案”等案件被最高檢評為精品案例。
民行工作難,難在抗訴,更難在息訴。息訴工作也有三難:難在量大,難在纏訴,更難在一個“服”字。只有讓當事人心悅誠服,息訴工作才算真正做到位。
2015年,在一起房屋所有權糾紛案中,當事人張某的親戚以其名義購買了房屋,但實際上,張某早已與親戚另行協議約定房屋產權人系張某親戚,后經法院判決,該房屋歸其親戚所有。張某不服判決,遂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審查后,王立云認為原判決并無不當,決定不支持當事人監督申請。因為原生效的二審判決與一審判決結果相反,張某認準了一審法院支持了他的訴請,不接受檢察機關的處理決定。
考慮到張某在外地生活,為避免當事人往返大連費時、費力,王立云多次長時間通過電話為其耐心答復,給當事人分析案情,指出了法院的合理判決依據,解釋了不監督的理由。經多次溝通和講解,張某心服口服,還稱王立云為大姐,對她耐心的答復和熱心的幫助表示感謝。
工作期間,王立云共對200余件不支持監督案件做好了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她說:“要讓當事人感受到檢察官是他們的貼心人,向他們說明事理、說透法理,主動幫助他們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因為司法的公平與正義最終是要體現在每個案件和每個當事人身上,只有這樣,才是真正做到了執法為民,社會才能更加和諧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