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實行以來,錦州市檢察機關立足民事檢察監督職能,聚焦“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秉持“早、快、實、效”精神,為破解難題,為依法維護轄區社會公共利益,為百姓營造碧水藍天的生活環境砥礪前行。
2月13日,由凌海市人民檢察院擔任公益訴訟人的兩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已向凌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上述兩案是全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實行以來,錦州地區檢察機關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也是“民事檢察一體化”工作機制下,由市院指導基層院辦理的民事公益訴訟第一案。
這兩起案件線索系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經向市院民事檢察部請示匯報后,決定啟動“民事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市院民事檢察部派業務骨干多次到凌海市檢察院對兩案的事實認定、證據采集及法律適用情況和問題深入細致了解摸底并反復論證,并與凌海檢察院辦案同志一起到凌海市環保局、凌海市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價格評估公司協商查詢取證及鑒定評估等相關事宜。
現已查明,2016年10月和2017年3月,被告段某某在未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環評手續且無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情況下,直接向其租用的無防滲漏措施的凌海市某防水材料廠院內傾倒大量油泥廢料。經鑒定,該廠院內的油泥為危險廢物。經評估,被告段某某傾倒油泥廢料共計205.26噸,治理受污染土地費用預計需要人民幣26萬余元。
另查明,被告張某某在未辦理行政許可和環評手續、無危險廢物處理資質的情況下,租用凌海市某大院,于2016年7月左右,雇傭被告人楊某某陸續向該院內無防滲漏措施的土地上及土坑里傾倒大量油泥廢料。經鑒定,該院內的油泥為危險廢物。經評估,被告人張某某、楊某某傾倒油泥共計663.779噸,治理受污染土地費用預計需要人民幣95萬余元。
經查詢,凌海市轄區內沒有符合法定公益訴訟起訴條件的環保組織,故上述兩案由檢察機關作為民事公益訴訟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凌海市人民檢察院對上述兩案提起訴訟,請求判令恢復土地原狀,賠償土地環境公益損失、恢復生態費用及鑒定和評估費用。
上述兩案已由凌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日前凌海市人民法院已經立案受理,將擇期進行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