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近日,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按照上級法院關于深化司法責任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召開全院干警大會,宣布《沈陽市于洪區人民法院內設機構及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實施方案暨分類人員績效考評辦法》。
為深入貫徹落實司法體制改革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進一步去除行政化,解決該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高審判效率,提升審判質量,建立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權運行模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方案》,借鑒其他法院先進做法,結合該院工作實際,經該院黨組研究決定,對內設機構和審判權運行機制進行改革。經過精簡合并現有庭室,保留設置內設機構10個,新建立59個審判團隊,審判團隊采取員額法官負責制,明確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及書記員的基本職責。取消庭長管理層級,建立靈活高效的扁平化審判管理體系。同時明確了各審判團隊、審判輔助部門的職責以及考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