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長安網訊 今年伊始,沈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黨組在全面總結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工作開展三周年運行情況的基礎上,經過充分調研論證,探索建立行政訴訟案件繁簡分流和調解速裁工作運作機制。在行政審判庭選派業務骨干,按“員額法官+程序分流員(法官助理)+書記員”的模式,組建速裁團隊。
據悉,速裁團隊的組建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優化司法資源配置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由程序分流員在立案當日即完成案件分流,員額法官在三十日內完成案件審理,書記員在十日內完成卷宗歸檔。在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最大限度提高案件審理效率,切實減輕當事人訴累,真正實現簡案快審,繁案精審,以高效和諧的方式快速化解行政爭議。
1月2日,速裁團隊受理了“速裁第一案”,即原告劉某訴被告法庫縣人民政府林業行政登記系列案件,速裁法官對原、被告進行耐心細致的詢問,指導原告通過執行程序解決,原告于1月8日自愿撤回了起訴。該案從立案到結案共計7天,且以原告自愿撤回起訴方式結案,行政訴訟案件速裁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標志著高新區法院全面開啟行政訴訟案件集中管轄工作3.0版本的全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