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嘉賓:邵琰 遼寧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副研究員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博士后
1月30日上午,遼寧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大會,聽取省高級人民法院代院長張學群的工作報告。
五年來,全省法院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了發展和進步。
【數讀報告】
五年來,全省法院受理各類案件3584406件,審結3380550件,同比上升51.84%和41.82%。其中,省高院受理60754件,審結54819件,同比上升52.39%和41.76%。
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犯罪115939人。依法保障人權,對316名被告人宣告無罪。
依法審理消費維權案件24056件,推動建設公正、有序、誠信的消費環境;審結行政案件92922件,促進法治政府建設。
出臺《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開展"司法行為規范年"專項活動。依法審結2133076件民商事案件。完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發布機制,發布189800余條失信信息,促進社會誠信建設。
審結貪污、賄賂、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3740件5103人。
全面實施立案登記制改革,當場登記立案率達96%。
利用互聯網直播庭審6269件,公布裁判文書1235900余份,公布執行信息9042700余條,公開案件流程信息31542700余條,點擊訪問量突破650000人次。
限制高消費48775人,罰款1494人,拘留16760人,判處拒執犯罪361人。五年來,全省法院共執結案件810276件,同比上升93.53%,執行到位金額927億元。
院庭長辦案實現常態化制度化,去年9月以后,全省三級法院院庭長審結案件181305件,占同期已結案件總量的58.78%。
遴選產生員額法官5082名,占政法專項編制的35.43%。建立動態化員額退出機制,有95人退出法官員額,免去187名入額法官行政領導職務。
主動服務遼寧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摘要:牢固樹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依法嚴懲犯罪,保障人權,增強人民群眾法治觀念,為我省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提供法治保障。
解讀:省高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履職盡責,主動適應經濟發展工作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要求,努力在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上發揮職能作用,積極參與社會治理、法治宣傳工作,并取得了明顯的成效,有力維護了社會穩定,切實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加強民生保障
摘要:維護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持續開展涉民生案件專項執行活動,出臺辦理司法救助案件實施辦法,進行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
解讀:省高院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把保障民生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圍繞立案、審判、執行中的關鍵環節,進一步深化民生司法保障各項舉措,竭盡所能,真正為老百姓謀實事、增福祉。
完善便民舉措
摘要:全面實施立案登記改革,提高登記立案率;建立"三位一體""一站式"訴訟服務中心,創新辦案方式,進一步開展司法援助服務。
解讀:省高院全力打造"民生法院",落實便民利民舉措,彰顯司法人文關懷,提高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滿意度,使案件審判質量及司法公信力得到大幅提升。
推進司法公開
摘要:設立公開平臺,完善信息發布機制,保障人民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知情權、監督權。
解讀:推進司法公開是落實憲法法律原則、保障人民群眾有序參與司法的重要舉措,是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公開透明的審判權力運行機制的重要內容。在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以及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省高院在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樹公信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著力提高審判質效
摘要: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發揮審判績效考評機制的導向作用;統一裁判尺度和法律適用;發揮裁判案例指引作用;充分利用簡易程序提高案件審結率,大力發揮調解功能,科技法庭實現全覆蓋。
解讀:近年來,受到經濟發展"新常態"的影響,法院收到案件的數量大幅增長。面對驟增的辦案壓力,省高院通過強化審判管理、健全運行機制、完善多元化解等一系列"組合拳",在收案數量大幅增長、審判人員不增反降的情況下,使得各項工作指標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整體案件審理質效和審判管理水平實現進一步提升。
全力破解執行難題
摘要:積極推動構建聯動機制解決執行難問題,下發增強執行工作強制性的實施意見,連續開展執行清案"百日會戰"等活動,使得全省法院執行結案率大幅度上升。
解讀:"執行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的"攔路虎"。近年來,我省法院在執行工作中以"一性兩化"為抓手,即依法突出執行工作的強制性,全力推進執行工作的信息化,大力加強執行工作的規范化,深挖內部潛力,創新工作機制,強化執行公開,提高執行實效,全力破解執行難題,為維護法治權威、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積極努力。
大力破解體制性機制性難題
摘要:全面推進司法責任制改革,建立司法人員權力清單,建立新型辦案團隊,院庭長辦案實現常態化制度化,構建全員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機制;完成員額法官遴選以及法官助理、書記員套改工作;有序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等各項改革。
解讀:省高院堅持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為動力,按照中央統一部署,著力破解制約法院隊伍建設的體制性、機制性、保障性難題。司法責任制改革是司法體制改革的核心,是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我省法院嚴格把握這一核心,準確解讀追責與免責的規定,正確處理放權與監督的關系,扎實推進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審判輔助人員管理制度等改革,提升了法院隊伍管理的科學化水平。同時統籌抓好其他各項改革方案、措施的落實,圓滿完成了改革任務,為實現全省法院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以及推進法治遼寧建設作出了積極貢獻。
今后五年工作總體安排
摘要:依法懲治犯罪,為遼寧的經濟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法治環境;把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司法需求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權、財產權;繼續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為遼寧法院事業長遠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解讀:在未來的工作中,我省法院主要著力于以下三個目標:第一,在依法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依法保障國企改革發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三個方面精準發力,依法服務保障改革發展大局,用司法助力遼寧振興;第二,切實踐行司法為民,繼續強化民生權益保障,提供優質司法服務,強化調解職能,保障弱勢群體權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第三,鞏固在司法體制配套改革上的已有成果,夯實制度機制保障,進一步樹立司法權威,優化司法環境,為法治遼寧建設作出應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