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矛盾,我來化解;你有糾紛,我來調解。”這是前不久,記者在建平縣司法局張家營子司法所采訪時看到的所內標語。正在所里辦事的張大爺對記者說:“別看他們人少,可是個個都是調解的行家里手,村里離不開他們!”人民調解作為預防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是平安建設的基礎性工程。記者了解到,這些年張家營子司法所積極作為,勇于擔當,構筑起牢固的調解體系,有效促進了轄區的和諧穩定。
老韓是張家營子鎮海棠村人,5年前,村委會建房,可是建房款卻遲遲未付,一拖就是好幾年。就在前不久,為了索要勞動報酬,老韓終于控制不住,和村委會的人發生了爭執。矛盾一觸即發,司法所工作人員得知情況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當時我們都覺得司法所不能管咱們,畢竟這是涉及到村里的事。”回憶當時的場景,老韓說。可是,司法所調解員隨即聯合海棠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成員召集雙方當事人,立即展開調解工作,厘清各自責任,捋順雙方各自權利義務,普及相關法律法規,聯合海棠村村委會共同出謀劃策,最終雙方握手言和,老韓也拿到了建房款,將一場即將激化的矛盾消弭于無形。
據了解,司法所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的堡壘作用,嚴格按照“司法所機構正規化、干部隊伍專業化、業務工作法治化、所務管理制度化、基礎設施標準化”的要求,有力提升了基層司法所工作效能。
與此同時,積極搭建基層調解、聯合調解、專業調解三大平臺,重點強化行業性調委會組織建設,調整建立醫療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環境保護糾紛等人民調解委員會,延伸司法觸角,落實司法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快推進行業性、專業性、區域性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加強征地拆遷、勞動爭議、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領域的糾紛調解。同時,積極推進“警調銜接”“訴調銜接”等機制建設,開創人民調解新領域。建平縣司法局張家營子司法所著眼創新,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健全各村每月一次的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制度。組織開展重難點案件集中攻堅,對群眾反映強烈、多年積累長期未解決的矛盾糾紛等開展專項攻堅。“司法所這個‘麻雀’雖小,但是我們力爭能夠健全職能,充分發揮作用,為百姓服務,也就是說,我們調解員要力爭人人都當人民調解的‘行家里手’。”
為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素質,張家營子司法所將人民調解員培訓納入鎮領導干部培訓計劃,并建立專人聯系幫帶制,實行“3+1”結對幫扶制度,通過傳幫帶形式幫助新調解員開展工作,重點傳授調解農村實際矛盾的經驗和方法,助其快速成為化解糾紛的“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