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黃碩報道 阜新市兩級法院自上月中旬開展“冬季風暴”專項行動以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其中,彰武縣人民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加強與公安機關執行聯動,加大對隱匿財產、躲避執行的打擊力度,獲得了群眾一致好評。
12月1日10時許,彰武縣公安局城北派出所通知彰武縣法院執行局,該院查找的被執行人趙某某已被傳喚到派出所,請派干警交接。接到通知后,彰武縣法院執行局局長張宏圖帶領執行員姜賀川,法警魏迎春、高明立即趕往派出所將趙某某帶回法院。申請執行人李某某與被執行人趙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于2015年10月20日,由彰武縣法院判決趙某某償還李某某欠款3萬元。但趙某某并未履行法院判決,李某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趙某某承諾限期內將其所有的車輛用于抵償欠付李某某的欠款,但趙某某并未如期交付車輛,而且拒絕接聽執行干警電話。彰武縣人民法院決定對趙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因趙某某常年在外打工,無固定居所,法院多次采取拘留措施未果,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困境。最終,依靠法院、公安聯動執行查找到趙某某。在法律的威懾下,趙某某認識到逃避執行的錯誤并全部履行了判決確定的義務,該案已執行完畢,李某某露出了滿意的笑容,理解了法院執行工作的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