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12月21日,記者從省高級人民法院督查辦獲悉,歷時8個月,全省三級法院共同開展的邀請代表委員視察法院、旁聽庭審和見證執行等“三項活動”圓滿結束,邀請全國、省、市、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法院67次,旁聽案件庭審306件,見證執行案件141件,共計邀請代表、委員2569人次。
今年4月,省高院專門下發開展“三項活動”的通知,統一安排部署,加強督促檢查。據悉,“三項活動”旨在以視察法院促共識、以旁聽庭審促公開、以見證執行促規范、以接受監督促發展。8個月來,三級法院積極響應,“規定動作”規范有序,“自選動作”各具特色。視察法院是以 “4·26世界知識產權日”“6·26國際禁毒日”“12·4國家憲法日”等宣傳日為契機,法院主動邀請代表和委員建言獻策;旁聽案件涵蓋了刑事、民事、行政、審監等各類別,重點圍繞環境污染、青少年犯罪、貪污賄賂、信用卡詐騙、涉農、金融、家庭糾紛、醫患糾紛以及行政訴訟等案件。有的法院還成立庭審考評小組,邀請代表和委員對庭審當場打分亮分;見證執行包括了執行案件全過程或查封、扣押、評估、拍賣等某一個具體環節。旁聽庭審或見證執行活動結束后,各地法院還組織代表和委員參觀訴訟服務中心,組織座談匯報本地區執法辦案、司法改革等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征求意見建議。
據了解,全省三級法院已連續5年開展此類活動,共有8700余人次受邀,旁聽庭審和見證執行等活動1197次,得到了代表和委員的普遍歡迎和好評。下一步,省高院將采取以會代訓等舉措,促進各地法院提升組織活動水平;并進一步健全法院工作匯報、司法疑難問題會商、重大意見建議會辦等制度,及時把法院重大決策、司法改革成效等情況向代表和委員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