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楊清林報道 隨著冬季到來,本溪市公安局溪鋼分局組織專門警力,對轄區企業六個加油站的散裝汽油使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徹底消除散裝汽油管理存在的隱患,創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和穩定的社會治安環境。
溪鋼分局按照“政府監管、企業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將市公安局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加油站安保及散裝汽油銷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向加油站上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加油站站長、屬地派出所分管領導、責任民警進行傳達,嚴格散裝汽油加油審批。截至目前,溪鋼分局出動警車8輛、警力32人次,共檢查轄區6個加(供)油站、2個油庫,發現部分加(供)油站存在監控存儲時間不足的問題,未達到油站管理相關要求,現已令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