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黨的十九大召開在即,我省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緊鑼密鼓地開展,省公安廳加大力度建設公共交通立體化防控體系,為公共交通場所打造良好的治安環境。
隨著城市建設的快速發展,公共交通場所的治安環境已經成為社會治安大局穩定和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的“風向標”。強勢打造嚴密的公共交通立體化防控網絡,刻不容緩。省公安廳結合十九大安全保衛工作,采取系列舉措,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立體化防控體系建設。
針對國內外公共交通系統發生的重大安全問題,省公安廳強調要建立信息研判會商機制,各級公安機關要與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和公交運營企業定期開展研判會商,通報情況、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消除潛在的隱患;要建立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常態化工作機制,各地公安機關以巡邏查控、破案打擊、隱患檢查、應急處突、打防宣傳為突破口,分層分級,明確目標,細化流程,進一步夯實和打牢各項基礎工作;要建立和完善應急處突預案體系,各地公安機關要制定公共交通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市級應急聯動處置指揮機制,為預防和及時、有序、高效地處置公共交通突發事件提供保障;要建立高峰勤務機制,各地公安機關要緊緊圍繞群眾出行最集中的時段、人員最密集的場所、安全防線最突出的點位,最大限度將警力向一線投放,提高見警率,有效震懾違法犯罪;要密織安檢網絡,各地公安機關要將地鐵、輕軌、長客站的安檢工作作為日常監督檢查的重點,強化危險物品的查控堵截;要緊緊依靠群防群治力量,各級公安機關要把單位保衛隊伍和治安積極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作為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重要輔助力量,他們也是公交安保工作的基礎和力量源泉,各地公安機關一定要做好組織、宣傳、發動工作,充分調動其積極性,切實發揮作用。
省公安廳要求,各級公安機關要在落實監督檢查責任、加大巡邏查控力度、強化治安管控措施、依法打擊有關違法活動、維護公共交通秩序的同時,積極推動交通運管部門監管責任和運營企業安全防范主體責任的有效落實,注重資源整合利用,從而形成齊抓共管、集約高效的安全防范工作格局。與此同時,各地公安機關也要積極協調和配合綜治、住建、交通部門以年度考核為杠桿,加強對公共交通運營單位的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防范和反恐防暴相關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