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省公安廳部署從六個方面推動公安改革重點項目取得新成效。
省公安廳要求進一步強化抓推進、抓落實的思想認識,推進改革工作不斷深化;進一步強化抓推進、抓落實的主體責任,各級公安機關“一把手”是公安改革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必須抓好分管領域的改革任務,相關部門警種要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進一步強化抓推進、抓落實的重點攻堅,全面推進由省廳規范實施的64項重點改革任務和30項改革精品亮點工程的落實;進一步強化抓推進、抓落實的成果轉化,特別是要把好的改革經驗和做法,固化為制度機制長期堅持,轉化為現實戰斗力;進一步強化抓推進、抓落實的亮點宣傳,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基層首創,最大限度地激發廣大公安民警的創新意識。另一方面要加大對下指導力度,不斷總結、挖掘改革經驗和亮點成果;進一步強化抓推進、抓落實的巡察督導,確保部署要求真正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