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本溪滿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在“全面接受監督”上持續發力,豐富監督形式,努力推動人民監督員工作做優做實。
該院邀請人民監督員對案件流轉程序、臺賬以及檢察官辦案情況等進行監督,聽取檢察辦案理念、辦案方式,提出改進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2023年以來,邀請人民監督員參加檢察開放日共計5次。
對人民監督員提出的監督意見建議,案管部門將意見建議反饋相關部門后,隨時進行跟蹤督辦,提醒相關部門及時辦理,并通過電話溝通的方式反饋監督意見辦理結果。人民監督員對辦理結果有異議的,記錄在案,通過“面對面”的方式進行解釋說明。
同時,本溪縣檢察院力爭將監督方式、監督內容做到全覆蓋。截至目前,人民監督員工作已實現對案件公開聽證、檢察建議的研究提出、法律文書宣告送達、案件質量測評、巡回檢察、司法規范化檢察、通報檢察工作等10種監督,全力填充監督方式空白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