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阜新蒙古族自治縣居民楊某做夢也想不到,花費大價錢買來的房子地面竟然塌了。更讓他想不到的是,起訴要求賠償,但塌陷的原因卻始終找不到。萬般無奈之下,楊某向檢察機關申請監督……
2017年,楊某購買了一套商品住房。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發現房屋臥室和衛生間的地面、墻體都出現了裂縫,櫥柜變形,地面傾斜。楊某多次找到開發商,以圖協商解決問題,但開發商以不是房屋質量問題,應由市政負責為由拒絕處理。
怎么辦?看著自己的房子變成了危房,楊某憂心忡忡。
無奈之下,楊某一紙訴狀將開發商訴至法院, 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進行了相關鑒定。然而,楊某和開發商均對鑒定結果提出了異議。在這種情況下,楊某來到了阜新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監督。阜新縣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岳桂紅向楊某釋法說理,并于當天受理了此案。
專業問題還得向專業人員尋求答案。第二天,民事檢察部門便與法院溝通協商,調取相關卷宗材料,與開發商、物業公司、縣住建局以及設計院等多方進行多次溝通協調。到縣住建局、設計院調取了楊某房屋所在小區的建設圖紙,并向市設計院的專家請教。此外,承辦檢察官還在涉案房屋現場辦公,對房屋裂縫走向、損壞程度進行了現場分析,確定了楊某房屋地面塌陷的原因是由于雨水沖刷回填土流失導致的。
在楊某申請民事監督案現場協調會上,檢察官和法官結合鑒定結論及專家意見,向各方當事人進行釋法說理,并對原告楊某與二被告就責任大小、賠償比例及數額進行了多次調解。
最終,檢法雙方共同促使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議,至此,這起房屋質量糾紛終于畫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