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義縣人民法院聯合義縣地藏寺滿族鄉靰鞡草溝村民委員會,成功執結一起人格權糾紛案件,最大限度保護和平衡各方利益,妥善化解了當事人雙方的矛盾糾紛。
原告紀某與被告陸某系同村居民,因紀某駕駛農用車時不慎輾軋了陸某耕地,雙方溝通不當引發肢體沖突,導致紀某受傷入院治療。后經義縣法院審理并判決陸某賠償紀某各項經濟損失8000余元。判決生效后,陸某未自動履行,紀某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窮盡網絡查控、傳統查控以及實地走訪等調查措施,均未發現被執行人陸某有可供執行財產,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為妥善化解糾紛,執行法官多次深入村委會,邀請村干部、當事人親屬一同參與解決雙方的矛盾,協調賠償事宜。
調解過程中,執行法官講法理,村委會工作人員說情理,在雙方的共同努力下,被執行人的態度發生轉變,表示愿意承擔賠償責任,申請人亦做出讓步,適當減少了賠償數額。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被執行人一次性給付申請執行人5000元,至此該案順利執結。
該案是義縣法院健全完善執行聯動協作機制的有益探索,義縣法院將繼續堅持強化與農村基層組織、人民調解員等社會力量的溝通協作,形成覆蓋群眾“家門口”的服務網絡,交出讓百姓滿意的暖心答卷,為優化營商環境展現法治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