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檢察機關應加大對在校學生、求職青年等普法宣傳力度。”日前,人民監督員在沈陽市遼中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侵犯公民信息案公開聽證會上,向檢察機關提出意見建議。
在校學生鄭某等人想利用假期找兼職掙錢,通過中介網站找到一個話務員的工作,工作內容是通過撥打電話騙取他人家庭準確地址后,將騙取地址的通話錄音以每條8元錢的價格售出。
為了達成目的,鄭某按照上游犯罪分子的要求以“免費贈送水果,并送貨上門”的借口撥打電話,獲利6000余元。
去年3月28日,公安機關傳喚鄭某到案。考慮到鄭某等人認罪認罰、退贓退賠,且系從犯,案件承辦檢察官擬對鄭某等人作相對不起訴并為此組織召開聽證會。
聽證會上,在聽證員、人民監督員充分表達意見后,承辦檢察官對鄭某等人進行了法治宣傳教育,鄭某等人流下了悔恨的淚水……最終,在征得與會人員一致同意后,對鄭某等人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此案中鄭某等人的在校學生身份、急于求職的心態引起了人民監督員的關注:“大學生剛剛走出校門步入社會,閱歷淺,為了找工作,急于求成,加之法律意識淡薄,很容易就被利用,誤入歧途,這個案件很有警示性。”
為落實人民監督員意見建議,貫徹“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扎實開展“檢護民生”專項工作,遼中區人民檢察院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關切和需求,選取近三年以來該院辦理的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等案件,整理成案例,走進學校、社區和人才招聘活動現場,開展普法宣傳,增強求職青年的法律意識。
今年6月,遼中區人民檢察院邀請轄區內120余名高中在校學生觀摩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件的庭審現場。庭審結束后,檢察官現場開展法治宣傳,講解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等法律規定,提醒同學們提高警惕,做知法、懂法、守法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