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新民市人民法院執行局開展涉農案件集中專項執行行動,為涉農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努力維護涉農主體合法權益,及時將“紙上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切實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以小案件服務大民生。
法官助理唐琳向申請人了解案情
“法官,我們今天專門來送錦旗,到了執行局前后也就二十多天,錢就要回來了,效率太高了!”6月中旬,新民市羅家房鄉農民王勇(化名)等7名申請執行人從新民市法院領取執行回款13萬余元后,興奮地說。
3年前,王勇種植了50多畝花生,但施用了某公司生產的復合肥后,50多畝花生全部出現了植株矮小、生長停滯等情況,導致當年花生大幅減產,大半年的辛苦打了水漂,直接造成經濟損失達3萬余元。無獨有偶,另有6家花生種植戶使用同一品牌復合肥后也出現了花生減產的情況。
去年6月,拿到權威部門檢測報告的王勇等7名農戶聯起手來一紙訴狀將復合肥原料供應商、委托生產商、經銷商、銷售者告上法庭,要求賠償花生減產的損失。同年8月,法院依法審理并作出判決,判令四被告共同賠償7名農戶經濟損失13萬余元。一審判決后,復合肥委托生產商提起上訴。今年3月,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今年5月,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序。為全力保障農業生產正常進行,該院執行局對這7起涉農案件開通“綠色通道”。
向4個被執行人依法發送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生效法律文書,并對他們的經營狀況及財產情況進行摸底,線上線下多渠道查控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經過耐心細致的搜尋查找及對可供執行財產果斷采取控制措施,該院執行局最終將賠償款全部執行到位并及時發放給了7名申請執行人。
“這案子給我們折騰得筋疲力盡,懸著的心終于落回肚子里了!”王勇等人感慨萬分。
“這7起案件不是個案,我院自開展涉農案件專項行動以來,加大了對農業服務合同、土地承包合同,種子、農藥、化肥等涉農案件的執行力度,采取優先立案、縮短執行查控周期、加強與各部門聯動等方式,實質化解涉農糾紛,切實跑出涉農執行‘加速度’。”執行局局長王旌棘告訴記者。
小案件服務大民生。今年以來,新民市法院持續開展涉農案件專項執行行動,截至目前,專項行動成功執結案件30余件,拘傳12人次,實際執行到位金額46萬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