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農村鄰里間的糾紛若處理不當,容易演變成具有日常性、頻發性和涉及小額利益等特點的‘民轉刑’案件,這些案件影響鄉村和諧與社會穩定。”日前,葫蘆島市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李軍、駐村四級高級檢察官華文強走進幫扶點建昌縣谷杖子鄉包杖子村田間地頭為村民進行普法教育。
以案釋法結束后,檢察官詳細講解了處理鄰里糾紛的幾種途徑,包括但不限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號召群眾“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檢察官還耐心細致地講述了處理好鄰里關系的重要性,告知群眾要以利己又利人的思路安排生活、生產,弘揚“六尺巷”精神,充分尊重相鄰人的正當權益;遠親不如近鄰,多點理解、多點謙讓、多點善意、多點幫助,生活才會更和諧、更美好,才能舉目皆是“親”!
將法送到群眾家門口,既接地氣,又有溫度,是葫蘆島市檢察院深度融入基層治理、延伸司法服務觸角的縮影。該院將繼續以幫扶點共建為著力點,探索把訴源治理融入鄉村振興的基層治理模式,走進鄉村一線,推進為民辦實事活動,努力實現法治建設與鄉村振興同頻共振、同向發力、互融共進。
檢察官與村民面對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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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鄰里糾紛類型
1.土地使用權糾紛。案件類型:涉及土地邊界、耕地使用、宅基地等問題,常因誤解或利益沖突導致矛盾升級。
2.房屋建設糾紛。案件類型:包括房屋建設過程中的遮擋陽光等問題。
3.資源共享糾紛。案件類型:涉及水源使用、道路通行、公共設施維護等資源共享問題。
4.家庭關系糾紛。案件類型:包括婚姻、繼承、贍養等家庭內部矛盾,有時可能因處理不當而演變成刑事案件。
5.經濟債務糾紛。案件類型:涉及借款、買賣、租賃等經濟活動中產生的債務問題。
6.感情糾紛。案件類型:家庭矛盾與情感糾葛、家庭恩怨與愛情糾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