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積極落實沈陽市人民檢察院關于“示范庭”活動的相關要求,邀請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及市區檢察干警對該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案進行了庭審觀摩及評議活動。
抽絲剝繭
還原事實真相
被告人孫某于2022年謊稱自己有投資項目,先后在北京、撫順、沈陽騙取多名被害人投資款共300余萬元。
沈陽市和平區人民檢察院受理本案后,積極引導公安機關調取關聯銀行卡流水等關鍵性證據,查明被騙資金流向,最終夯實了孫某犯詐騙罪的證據基礎,不但發現了孫某被遺漏的一起犯罪事實,而且以沈陽案件事實為基礎,將孫某在北京、撫順的其他詐騙犯罪事實串聯在一起,建議公安機關并案一并移送審查起訴。4月17日,和平區檢察院經審查認定被告人孫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向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舉證訊問
戳破矛盾謊言
5月23日,孫某詐騙案在和平區法院依法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公訴人通過分組舉證,使關聯的案件證據得到相互補強,取得良好的證明效果,有力地證明了被害人向被告人轉賬實質均為投資關系,而被告人實質并無投資該項目的能力,排除了被告人與被害人之間是民事借貸關系而非詐騙的辯解。
追責懲處
堅守法律紅線
庭審的最后,公訴人在公訴意見中指出,被告人孫某詐騙多人,累計數額達300余萬元人民幣,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該案說明了任何以身試法者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庭審結束后,各評議人員對本次示范庭進行了評議,高度認可了公訴人在庭審過程中的諸多亮點,并針對文書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不足之處提出了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