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切實提升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件辦理質效,近日,沈陽市城郊地區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暫予監外執行監督案件組織召開檢察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聽證員共同參加。
某監獄以服刑人員王某某患有心臟功能不全、心臟功能在NYHA三級以上,經規范治療未見好轉,符合《保外就醫嚴重疾病范圍》相關規定,需要保外就醫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承辦檢察官在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基礎上,重點就“該犯是否屬于經規范性治療”等焦點問題,通過檢察聽證方式聽取聽證員意見。
聽證會前,承辦檢察官制定聽證方案,告知王某某聽證權利義務、聽證會流程,同時向聽證員詳細介紹了案情、聽證焦點和有關法律法規,切實保障服刑人員和聽證員的知情權。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詳細介紹了該案的案情、調查情況,并從法理情多角度釋明案件事實、暫予監外執行法律規定,同時回答聽證員提問。身為醫學專家或法律學者的三名聽證員分別圍繞案件爭議焦點發表了專業、客觀的聽證意見。最終,檢察機關結合全案證據材料,決定采納聽證員意見,出具同意暫予監外執行的檢察意見,確保“應保盡保”。日前,省監獄管理局已決定批準對王某某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