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訴前調解+司法確認”
是指在立案前通過人民調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糾紛,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既有人民調解的溫度,也有法院裁定的力度,以多元解紛之“策”,提升矛盾化解之“效”。
近年來,黑山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訴調對接工作,不斷賦予“楓橋經驗”新的時代內涵。今年1月至4月,共調解訴前糾紛428件,以司法之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
深化多元機制,拓寬訴前化解“輻射面”。以黑山縣調解中心為平臺,建立訴調治理服務平臺。設立縣鄉村三級“訪調援訴”工作機構,全域運行“訪調援訴”四合一機制。實施村(居)“三三制”,按照調解主任、村(居)書記(主任)、村(居)委班子3個層面,3次調解模式,避免小事升級出村。三調聯動巡診機制,分區域分專業,對片區內鎮村矛調中心遇到的疑難復雜矛盾糾紛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調解指導意見。
延伸化解渠道,深耕訴前化解“一條線”。堅持線上線下調解相結合,注重“互聯網+”人民調解模式,推廣應用“視頻調解”“微信調解”等,調解員進行遠程視頻調解。調解員線上受理、線上調解,通過語音轉換,邊調解邊記錄,直接錄入大數據管理平臺。推廣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臺(ODR平臺),以互聯網技術、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為依托,努力打造“網上楓橋”新模式。
應用案例
承辦法官組織糾紛雙方開展訴前調解
近日,黑山縣法院通過“訴前調解+司法確認”的方式,高效快速調解了一起系列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件,為12名農民工成功追回拖欠的工資12萬余元。
事情追溯到2022年5月至2023年10月期間,原告趙某某等12人受被告李某某雇用,約定每日工資380元。但工作結束后,李某某只支付近一半的報酬,剩余的一半均未支付。趙某某等12人經多次討要無果后,將李某某訴至黑山縣法院。
“這幾年活不好找,這只給了一半的錢,在外打工太難了。”第一次來到黑山縣法院時,原告趙某某情緒激動。法院干警耐心傾聽,認真告知其訴訟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項。為防止矛盾進一步激化,承辦法官決定組織雙方開展訴前調解。
為更高效地化解糾紛,法院干警事先對所拖欠的工資進行具體清算。“對農民工而言,工資是養家費,是治病錢,更是生活的一份基本保障。”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從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告知李某某如果案件進入訴訟程序和執行階段將會增加的費用成本、時間成本及所需承擔的法律后果,最終在法官不懈的努力下,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并進行了司法確認。被告李某某一次性支付了12名農民工的全部工資12萬余元。
“本以為打官司會耽誤干活賺錢,真沒想到,原來不用開庭事情就可以解決,法院這個調解工作是真心好啊!”當事人趙某某高興地說道。